天津开展“五毛食品”专项检查 保证小零食的安
记者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近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曝光了面向学生的五毛钱左右食品(简称“五毛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根据舆情信息反映,各地农贸市场销售的食品、食用农产品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问题。为此,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五毛食品”专项执法检查。
开展“五毛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市场的食品小超市、食杂店、食品流动摊贩销售五毛钱左右的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糖果、果味饮料等小零食。
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小超市、食杂店主要检查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检查其销售的“五毛食品”是否属于“五无”(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通过查索证索票,看销售的“五毛食品”是否手续齐全、来源合法;通过抽样检验,看销售的“五毛食品”是否属于“两超一非”不合格食品。
对校园及周边食品流动摊贩主要检查其销售的“五毛食品”是否属于“五无”(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通过查索证索票,看销售的“五毛食品”是否手续齐全、来源合法。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小超市、食杂店,其主体资格不合法的应依法处理;销售 “五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的,应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理;销售索证索票手续不全的,应责令暂停销售,限期提供相关进货票据。限期提供不出相关进货票据的,以及对抽检不合格的,将依法处理。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流动摊贩,销售 “五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的,应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理;销售索证索票手续不全的,应责令暂停销售,限期提供相关进货票据。限期提供不出相关进货票据的,应依法处理。特别是对“五毛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悉,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还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消费维权意识,教育他们远离不健康食品,让“五毛食品”无市场。